转让一家北京典当行
北京平谷典当行转让
北京昌平典当行转让
北京延庆典当行转让
北京朝阳典当行转让
北京石景山典当行转让
现有一家典当行转让 北京经营的一家典当行转让 具体情况如下
典当行位置在北京朝阳 一家门市典当行 每年都有业务 最近两年都是简单做了一些业务 年审都是在A
注册资金在3000万 全部实缴 公司有几个原告诉讼 已经结案
实际地址场地大 租金便宜
股东情况 两个法人股 一起转让
变更时间:2到3个月
有需要典当行的老板可以联系我
我公司在北京大望路 专业企业服务十余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典当行业健康发展,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典当行,从事典当活动,适用本指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对典当行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法设立的主要经营典当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引所称典当业务,是指当户将其财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行,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当金、支付当金利息和相关费用(以下称综合费用)、赎回当物的融资活动。
第四条 典当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典当行的市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典当行的审批、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