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地址变更程序
一 | 区监管部门初审意见 | 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区金融办(发改委)进入网址(//pawn.cbrc.gov.cn/pawn_monitor/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核对典当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信息并在初审意见中说明。跨区迁址的,由原地址所在区金融办(发改委)出具同意迁出意见,并由迁入所在区金融办(发改委)向市金融监管局报送变更材料。 |
二 | 典当企业变更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范本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申请应包括变更前后情况以及变更原因说明,加盖典当企业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典当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由企业登录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写。 |
三 | 地址变更的股东会决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范本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含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分支机构不需要提交)。 |
四 | 经营场所使用权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范本下载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复印件,附件12 |
五 | 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 | 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复印件,原件由区金融办(发改委)查验后退还企业。 |
六 | 营业执照副本 | 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不涉及 | 复印件,原件由区金融办(发改委)核验后退还企业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请变更材料齐全、形式要件完备(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区监管部门书面审核意见及典当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信息一致;本市跨区变更地址,由原地址所在区监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出意见、拟迁址所在区监管部门同意调入意见; (3)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文件为建委版本,不动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及经营地址与租赁合同记载的出租人及经营地址一致; (4)股东会决议中有变更典当企业(分支机构)地址相关决议,股东会决议符合《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审查事项如下: 股东会决议经过参会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比例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